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做强国内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在保障重点群体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完善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办低保。对已纳入低保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给予补助。
在养老托育供给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国有资产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至2025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不少于1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00个长者食堂、1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同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存部分的6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